#法政研評 | 中客團司機輪調政策將上路 產官爭議不斷】

⚠️法令修訂結果
觀光局11月15日公布修正《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旅遊團品質注意事項》,要求旅行社安排陸客團7天6夜以上行程,#須安排輪調遊覽車駕駛人,並將於12月1日起實施。

⚠️修法起因
今年二月蝶戀花旅團發生翻車事件造成33死的嚴重傷亡,觀光局即宣佈將嚴審一、二日遊的旅遊產品,對行程時間較長的團,要求不能一人超時駕駛,價格、遊程不合理的旅團,更將要求下架。

此修法法案重新正視了台灣勞工超時工作的問題,並借鏡國外法規:

●歐盟-職業駕駛每週最多工作45小時,每天至少休息11小時。

●日本旅遊業-遊覽車駕駛每天工作時間必須在13小時以內,加班不得超過16小時,每週最多加班2天,且每天必須休息連續8小時以上。

反觀台灣,司機超時工作卻是常態。

⚠️業界反對聲浪
針對此法案的修訂有各種的聲音出現。其中,相較於大型旅行社以配合及改善旅遊行程以外,專營低價陸客團的業者反對聲浪最大。主要有三種論述。

一、以「一日遊商品恐消失」為觀點。認為此行無疑是加速國旅市場萎縮,未來一日遊商品恐怕會從市場上消失,目前一日遊行程價格約莫落在新台幣1000元左右,若是配備雙駕駛,價格恐怕翻倍漲,消費者不見得買單。

二、喊出「寧可不出團也不可能雙駕駛上路」。認為雙駕駛是不可行的制度,兩駕駛上路都要算出勤,付一樣的工資,屆時兩人於返途上也算同時出勤,根本無法落實接班替代的立意。

三、陳情「司機人不夠」。指出目前全台缺司機5000位,而且因為陸客減少,造成遊覽車司機轉行,人力不足,無法因應此措施。若真要做到更換司機,每位旅客團費將增加1000多元,恐不被接受,呼籲觀光局重新檢討並取消這項規定。

⚠️觀光局回覆
對於業者的質疑,觀光局也提出兩項說明。

➡️一、有關7天6夜以上行程應「輪調」遊覽車駕駛人,並非指遊覽車內須同時有雙駕駛,而是旅行業應要求遊覽車業者適時「更換」駕駛人,以符合勞動基準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有關一例一休及連續工作日、時限制之規定。

➡️二、另依旅行業管理規則第37條第10款規定,旅行業不得使遊覽車駕駛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法規有關超時工作之規定,故本次「輪調駕駛人」條款,僅要求旅行業將遊覽車業者所提供之符合勞動法規之駕駛人與車輛資料,向觀光局申報,實質上並未額外賦予旅行業管理駕駛人工時之義務。

總結
台灣旅遊業勞資結構的問題盤根錯節,司機操勞超時工作是事實,業者不願意增加人事成本也是可預見的,但超時所帶來的安全風險大也是眾所目睹。此次修法能提升旅遊安全與品質,也能改善勞工處境,將原本業界病態的勞工超時工作現象回歸正常,並保障所有駕駛人與乘客的安全。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RTM 泛旅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